恐嚇罪
對別人的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做出威脅,就有恐嚇罪的疑義,而恐嚇的言詞不一定要講的很具體,也不一定要面對面,就算是網路上的留言,都有構成恐嚇罪的可能.
所以恐嚇罪到底是什麼呢?哪些情況會構成恐嚇罪呢?就讓網站帶您深入了解吧!
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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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嚇罪是什麼?
刑法第305條規定: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
被人詛咒下地獄可以告他恐嚇罪嗎?
不行。恐嚇罪的構成要件中,恐嚇他人之事必須要是人所可以實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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