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契約案例】花一千萬買到凶宅?成功討回價金與裝潢費!

當您努力工作賺錢,買了一棟屬於自己的房子並花了不少錢裝潢,然後事後卻發現裡面發生過非自然死亡之情況,想依民法解除契約,然而原屋主卻給予惡劣態度不願意處理,當發生這樣的情況時又該怎麼辦呢?今天跟著995律師一起看這則案例,讓您知道可以怎麼應對。

 

解除契約案例精選內容:

 

【解除契約案例-案件說明】

案件類型:解除契約、不動產案件

當事人:X先生

相對人:Y屋主

涉及法規:民法

【解除契約案例】花一千萬買到凶宅?成功討回價金與裝潢費!
【解除契約案例】花一千萬買到凶宅?成功討回價金與裝潢費!

【解除契約案例-案例情境】

X先生是一名上班族,他每天在外努力打拼,為的就是希望有一天能夠買間屬於自己的房子,讓他和老婆及兩個小孩,一家人能夠過著安穩的日子。X先生存了好久的錢,終於存到一筆足以購入房屋之存款,X先生和他的家人很高興地開始看屋,最後決定買下Y屋主在北部的一座房屋,雙方以價金1000萬元成交,在X先生付完價金、房屋也點交了之後,X先生和他的家人對於有了自己的家感到十分欣慰,便開始裝潢房屋。但是在房屋點交的一個月後,X先生意外從住在附近的鄰居得知他所買下的房屋曾經發生自殺事件,得知此事的X先生和他的家人十分憂心,也不敢居住於該房屋,便聯繫了Y屋主,殊不知Y屋主完全不予任何回應,X先生認為Y屋主態度惡劣,明知房屋是凶宅還拿來交易,導致X先生和家人無法入住,支出的裝潢房屋費用也拿不回來,便決定訴求法律途徑,希望能解除買賣契約,維護他應有的權益。

 

【解除契約案例-法律主張&案件結果】

在本案件中,律師為X先生主張房屋有非自然死亡之情形(凶宅),足以使一般人心生畏懼而影響購買居住意願,構成物之瑕疵。

因此,Y屋主應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X先生得依民法規定解除買賣契約。又Y屋主明知房屋為凶宅仍為買賣交易,故意不告知房屋為凶宅,屬於可歸責於屋主致不能給付之情形,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成功替X先生拿回已支付的1000萬元價金,也順利請求Y屋主賠償X先生已支出的裝潢費用。

 

【解除契約案例-參考法條】

  • 民法第354條
    第1項:「物之出賣人對於買受人,應擔保其物依第三百七十三條之規定危險移轉於買受人時無滅失或減少其價值之瑕疵,亦無滅失或減少其通常效用或契約預定效用之瑕疵。但減少之程度,無關重要者,不得視為瑕疵。」
    第2項:「出賣人並應擔保其物於危險移轉時,具有其所保證之品質。」
  • 民法第359條
    「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依前五條之規定,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受人僅得請求減少價金。」
  • 民法第360條
    「買賣之物,缺少出賣人所保證之品質者,買受人得不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而請求不履行之損害賠償;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物之瑕疵者亦同。」
  • 民法第266條第1項:「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給付不能者,債權人得請求賠償損害。」

※本案例事實及當事人姓名皆已改編,僅供參考之用,訴訟策略及結果會依個案情況有所不同,如有需求建議尋找專業律師提供協助。

 

【解除契約案例-結語】

雖然文中的當事人不幸以高價購買到非自然死亡情形之房屋,但仍然可以透過法律協助來處理,不只拿回了購買房屋的價金,連裝潢費也成功能求償,所以發生損害權益的事情時,不要驚慌,歡迎諮詢995律師,讓您的問題可以在專人的協助下得到妥善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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